据泰媒报道,2024 年 3 月 31 日,泰国警方逮捕了在网上非法销售电子烟的30 岁的 Kesara 女士和 32 岁的 Nippit 先生,并查获了总价值300,000泰铢的电子烟、电子烟补充液及相关物品。
两名犯罪嫌疑人声称,他们正在互相帮忙攒钱准备婚礼。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带到民武里警察局接受进一步的法律诉讼。
针对近期多发的电子烟事件,曼谷副市长 Sanont Wangsangbun 先生公布了教育机构预防电子烟指南,旨在向所有 437 所学校的学生身边的人员提供知识。
Sanont先生表示 “我们必须从家庭和学校开展宣传,因为对于孩子来说,他们可能无法接触到我们谈论的新闻,目前的宣传渠道有很多层次,需更加强调,学校为无毒品、电子烟区域,整个宣传管理措施必须从上游到下游相互配合,现在的关键问题是上游管理,因为电子烟很容易接触到年轻人。”

泰国消费者保护委员会(OCPB)副秘书长警察 Prateep Charoenkal 透露,根据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9/2015号令,电子烟在泰国被列为违禁品,非法销售者将面临三年以下监禁,处60万泰铢以下罚款。
违反2017年泰国《海关法》的业主将面临 5 年以下监禁或货物价格包括关税在内四倍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目前泰国消费者委员会已将1月29日起电子烟事宜的权力下放给曼谷市政府协助管理。
根据 B.E. 2522 《消费者保护法及其修正案》,目前共有 17 个职位被指定为电子烟管理者,包括:1.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2. 卫生局局长;3.社会发展办公室主任;4. 工务局局长;5. 卫生局副局长;6. 曼谷法律和案件办公室主任; 7. 卫生部环境卫生办公室主任; 8. 区办公室助理主任; 9. 法律官员; 10. 市政官员; 11. 行政官员; 12. 药剂师; 13. 环境卫生经理; 14. 工程师; 15. 建筑师; 16. 土木工程经理; 17. 环境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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