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南一男子因组织6人偷渡泰国未遂获刑10个月!

据多家网络媒体报道,近日,中国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偷越国(边)境罪案件,被告人张某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泰国政府曾在2023年9月25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对停留时间不超过30天的中国籍游客实行了旅游签证临时免签政策。这一政策为不少人提供了出境旅游的机会,然而,也有人试图利用这一政策从事非法活动。
2023年12月29日,被告人张某受妹夫阿俊(另案处理)指使,计划以个人旅游为由,组织国内人员出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并承诺事成后给予张某好处费。

为此,张某在2024年1月1日通过两名中间人(均另案处理)与六名欲出境人员小林、小符、阿祥、大飞、阿辉、阿浩见面,并告知他们出境到泰国后,将由其他人员带领前往其他地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为应对边检人员的盘查,张某还特意叮嘱他们,如果被问及出境目的,就说是去泰国旅游且已预定了回国机票。他还通过中间人向这六人转发了回程机票的截图。
次日,张某带领这六人前往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准备乘坐某航班前往泰国曼谷。然而,在机场准备取票时,阿辉持验资款离开,未按计划取票。
张某在寻找阿辉的过程中,因神色慌张被边检部门工作人员查获,并移交给出入境管理支队。随后,民警将小林、小符、阿祥、大飞抓获归案。已到案出境人员的护照上出境事由均为个人旅游(短期出境)。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罪名成立。鉴于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同时,由于张某组织偷越国(边)境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比照既遂犯予以减轻处罚;此外,他认罪认罚,也予以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美兰区法院提醒广大群众,非法出境人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偷渡境外“淘金”人员被殴打甚至被杀害等事件时有发生。每位公民都应提高国家安全意识、国界意识、法律意识,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跨境偷渡不可取。要自觉遵守维护国境管理秩序,共同筑牢国门边境安全屏障、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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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泰国蟹老板
整理:小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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