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塔身陷股票风波,或将面临取消资格或监禁处罚?

来源 | 泰媒综合
编译 |排版 | 雪王

据泰媒报道,昨日泰国选举委员会以 6 票一致否决了皮塔不具备参选资格的请愿书。3名请愿人士以皮塔持有ITV股份为由,认为皮塔违反了《众议院选举法》第42(3)条和第151条,无权申请选举。选举委员会认为,3人提出的申请已逾期,按规定应不予受理。

然而, 由于请愿书有详细的事实和情况,并且有合理的证据,能够支持进一步调查,选举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对这一事件进行进一步调查。

3位激进分子认为,皮塔在2019年5月25日担任国会议员时宣布自己的资产时没有公布ITV的股票,选举委员会应追溯这一事件并取消其选举资格。根据《众议院选举法》第42(3)条和第151条的有关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将处以1年以上10年以下的监禁、2万泰铢以上20万泰铢以下的罚款,并剥夺其选举权20年。

*参考来源
https://www.thairath.co.th/news/politic/2700843
本文参考、翻译自泰国新闻媒体网站平台,部分插图来自网络或新闻所在页面、相关网站部门信息通告界面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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