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泰媒综合
编译| 的星
排版|审校|Yao
2023年12月29日,根据泰国媒体的报道,税务局要求在泰国注册的网络平台,其账户收入超过1000亿泰铢(不包括泰国银行监管的平台)的必须设立一个特殊账户,用于显示在平台上销售商品或服务的在线零售商(即运营商)的收入信息。这一要求涉及将会计周期结束之日起的150天内提交给税务局。
与此同时,网络平台必须遵循规定的标准,通过税务局的电子系统连接和传输数据。相关人士透露,税务局提供了平台上运营商需要提供的收入清单,包括费用收入、佣金收入、计算收入的基础金额、居民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信息等。
据了解,目前在泰国提供电商服务的平台,如Shopee、Lazada、TikTok Shop以及提供外卖服务的Grab等,都将受到这一规定的影响。然而,目前尚不清楚这是否会像越南一样成为向卖家征税的起点。

根据修订,涉及通过电子流程处理文件、证据或账簿的事务,必须经过税务局局长经财政部长批准,并要求电子平台经营者拥有专门账户。专用账户信息通过税务局电子系统准备并提交,具体如下:
第1条:定义了电子平台、企业家和电子数据制作提供者等术语,明确了专用账户的概念。
第2条:规定了在泰国注册设立的电子平台,其会计期间业务收入超过10亿泰铢的情况。
第3条:详细说明了电子平台按照税务局公布的标准创建专用账户信息的流程。
第4条:要求电子平台配备符合法规要求的电子系统,以确保信息安全,否则局长有权不授予或撤销连接税务局电子系统的许可。
第5条:规定了电子平台通过服务提供商提交专用账户信息的程序和要求。
第6条:明确了对服务提供商电子系统不符合规定的处理方式,包括系统连接许可的撤销和名称的删除。
第7条:规定了在电子平台创建和提供电子数据给提供商的情况下,修改、取消或添加信息的程序。
第8条: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从该日期开始的会计期间提交的信息。
这一系列修订旨在加强电子平台在税务事务中的规范与合规性,为相关业务提供更清晰的指导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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